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3.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4.坚持全面考查,分类选拔,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学术学位考生突出对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组建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审议复试结果,统筹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其中,学院总支书记承担复试纪检监督工作。
2.组建复试小组下属机构
(1)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5名专家和2名秘书,负责具体实施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2)命题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2名命题教师,负责笔试试题的命制。
(3)评卷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2名评卷教师,负责笔试试卷的评阅。
三、复试组织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国际教育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具体见学校研究生院通知)。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安排:
1.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2.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笔试、面试的复试方式进行;
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材料提交
将所需复试材料(详见七、其他部分第一条)报到时一并带好,进行现场提交、审核,未提交复试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保存好所有复试材料原件,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对复试材料原件进行复查。
(2)复试报到
我院考生原则上3月28日8:30-16:30到我校砚池楼104室进行现场报到签名。
(3)复试时间安排
3月29日上午英语听力及专业课笔试(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3月29日下午13:00-19:00面试(现场报到时通知分组、时间和考场)。
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4.复试具体要求
(1)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2)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3)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创新精神等,满分为100分。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4)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测试工作由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
加试或测试均采取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为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考核方式
现场复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
(6)复试成绩计算
每项考核内容均可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
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 +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网络远程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破格与加分政策
(1)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
(2)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遴选规则
1.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2.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
4.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5.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三)调剂具体流程
1.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3.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 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
(一)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再相加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二)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三)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 7 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四)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五)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4.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监督
(一)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学院党总支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履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三)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anzhaoban@dufe.edu.cn。
七、其他
(一)学院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
(二)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期间提供体检,复试考生可自愿参加。
(五)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并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东北财经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七)我院复试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13590
邮箱:gjyjxgzb@163.com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