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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证

1、 入学

1.1. 留学生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JW202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办公室报到,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1.2. 新生须接受入学教育(包括中国有关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的教育)。

1.3. 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

 

2、签证和居留许可

(签证和居留许可是留学生在中国合法居住的重要依据。签证和居留许可的申请过程比较复杂,因此,这部分内容需要认真阅读。如果有关于签证和居留许可的问题需要尽一步了解请到办公室咨询。)


2.1. 学习类签证

外国留学生一般持有普通护照和“X1”或“X2”签证。来华学习六个月以上者,需要申请“X1”签证(重要提示:持X1签证者须在入境后30天内申请居留许可。);来华学习期限不满六个月者,可持有“X2”。

 

2.2. 留学生家属签证

外国留学生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申请“S1”或“S2”签证来华陪读。陪读家属入境后按照实际情况到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办理时须凭我校公函以及相关文件到大连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2.3. 居留许可

持“X1”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居留许可有效期应与在我校所交纳的学费时间一致。逾期未办理者,将被视为非法居留并将依照相关中国法律处理。具体规定请参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2.4. 续签

外国留学生在居留许可到期前30天或签证到期前7须到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咨询续签事宜,并到大连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续签时间应与在我校所交纳的学费时间一致。签证过期逾期未办理者,将被视为非法居留并将依照相关中国法律处理。

 

2.5. 健康检查

持“X1”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须提供合格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没有《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或《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不符合规定的外国留学生必须到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

 

2.6. 居留许可变更

外国留学生更改居住地址或更换新护照后,须在10天内到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咨询居留许可变更事宜,并到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居留许可逾期者,将被视为非法居留并将依照相关中国法律处理。

 

3. 离校

3.1. 外国留学生在学习结束后,须到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并在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离境。

3.2. 若转入其他学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须出具接受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向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申请办理转学及离校手续。

3.3. 已办理离校手续的留学生应在三天内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