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外国留学生校内住宿管理,根据《高等院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留学生住宿要自觉遵守留学生公寓作息时间,自觉维护留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共同营造舒适、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2、留学生住宿要服从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3、爱护公共设施及宿舍内一切设备,不得损坏、拆除、改装公寓内设施。损坏或遗失公物要按价赔偿。如需维修,请填写维修通知单并通知公寓值班人员。
4、公寓的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
5、节约用电用水,树立安全用电意识,离开房间时要关闭所有电源。不得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的取暖设备。留学生公寓实行定额用电、超量付费的用电管理办法。
6、在楼层共用厨房做饭要注意安全用电,不得将电磁炉等电器带回房间,离开时应关闭电源。不得在房间内使用电炊具做饭。
7、保持宿舍内、外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不得在走廊内随意堆放物品,或往窗外投弃物品,不得饲养家禽、宠物。
8、公寓会客应遵守会客登记、会客时间等各项管理规定。
9、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高音量播放音乐等。
10、禁止在公寓内进行赌博、酗酒等影响公寓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禁止在公寓内从事商业等与留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11、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寓内张贴、散发海报或广告等宣传品。
12、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离开房间时要锁好房门。
13、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及器材。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不遵守规定酿成火灾者,须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4、公寓楼门关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22:30;星期五至星期日 23:30,请同学们按规定时间返校。
15、凡已失去我校学生资格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退房,并办理离校手续。
16、留学生公寓住宿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1)利用学生公寓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
(2)对公寓造成安全隐患者;
(3)私自转让或者出租床位和房间者;
(4)在公寓内留宿他人者;
(5)恶意拖欠房费,收到催缴单3天后仍未缴纳欠款者;
(6)恶意破坏公共财产及设施者。
发布单位: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发布时间:2011-4-25 8:30:31 阅读:2523 次